


2025-12-04
印度財政部稅收局于2025年11月17日發布第33/2025-Customs(ADD)號通報,正式決定對原產于或進口自中國大陸、韓國、沙特阿拉伯、泰國以及中國臺灣地區的液態環氧樹脂,征收為期五年的反傾銷稅。該決定基于印度商工部于2025年8月18日作出的肯定性終裁建議。
根據終裁結果,各涉案方所適用的反傾銷稅稅率有所不同。其中,中國大陸產品的稅率為每噸37至258美元,中國臺灣地區產品的稅率為每噸115美元。其他地區的稅率分別為:韓國每噸184至483美元,泰國每噸119至331美元,沙特阿拉伯為每噸175美元。
本次征稅所涉及的產品在印度海關編碼中列為39073010和39073090項下,但明確不包括固體、半固體、溶液或水性環氧樹脂,以及共混改性液態環氧樹脂和溴化溶劑型環氧樹脂。此征稅措施自官方公報發布之日起正式生效。
據了解,此次反傾銷調查始于2024年6月29日,由印度國內企業Atul Limited和Hindusthan Specialty Chemicals Ltd.申請發起,歷經調查程序后于2025年8月形成終裁結論。
